成都大力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近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要求,成都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成都市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追防并重,坚持市县联动、统筹各方力量资源,协同推进成都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2015年以来,成都共追回外逃职务犯罪人员13名,包括境外追回6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1名,“百名红通人员”2名,追回赃款约8500万元。
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一起追
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的部署要求,2015年,成都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完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由成都市纪委牵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组织人事部门、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审计局等作为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逐步构建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区(市)县党委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辖区内追逃追赃工作。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成都市监委与市纪委合署办公,统筹协调全市追逃追赃工作,明确专责部门负责案件攻坚。建立并落实联席会议机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追逃追赃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落实举措。对中央追逃办和省追逃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定期组织会商,研究策略方法。
成都市监委和各有关单位团结协作、合力攻坚,2018年1月以来,成都追回外逃职务犯罪人员8名,包括境外追回4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6名,追回赃款约7000万元,追回人数、追赃金额大幅增长,2018年至今无新增外逃人员,成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追缉外逃腐败分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一起追,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成功缉捕潜逃回国的行贿人袁志明,并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成都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动投案、积极退赃的外逃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对拒不主动投案的依法缉拿归案并予以严惩。
因案施策精准发力
科学有效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自2015年以来,成都已连续七年开展“天网行动”。成都市监委深入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全面核查外逃人员基本情况,对追逃追赃案件进行台账式管理。
同时,对重要职务犯罪追逃案件挂图作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集中会商,合力攻坚,坚决将外逃人员追缉归案。全力突破外逃陈年积案,2018年成都市监委成立以来追回外逃20年以上的职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3名。
逐案成立追逃工作专班,配齐配强专职办案人员,认真分析案情,制定追逃方案,做到一案一策、靶向追逃。针对某些外逃人员既想自首、又心存侥幸的情况,制定专项追逃方案,在积极开展正面接触的同时,通过相关人员摸清其思想动态,判明外逃人员真实意图,成功追回“百名红通人员”朱振宇、袁梅2人。
坚持追逃对象在国外、追逃工作基础在国内的方法理念,起底、梳理外逃人员关键信息,综合运用亲情感化、政策感召强化外逃人员归国意愿。
坚持一体推进综合施治
切实筑牢防逃堤坝
完善防逃制度机制,科学设置防逃程序。成都市监委坚持将防逃工作贯穿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全过程,制定对被调查人、重要涉案人的防逃方案。建立健全防逃预警机制,对存在的外逃风险重点关注、及时处置。
强化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精准施策织密防逃网络。成都市监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全面加强公职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密切关注“裸官”情况。严格执行监察对象证照管理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持有多个居民身份证问题专项整治,严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批关口。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和政策宣传,大力宣讲追逃防逃政策法规。
“面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成都市监委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努力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成都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陈艾 程廷静 钟英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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